国家高度重视广西沿海地区发展,明确将北部湾经济区作为西部大开发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地区,提出新要求,赋予新使命。2008年2月国务院批准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9年底国务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宣告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的机遇已经来到,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加速推进,全球和区域合作方兴未艾,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国家贯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我国与东盟等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经建成,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一系列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深化了中国—东盟合作,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将发挥面向东盟合作前沿和桥头堡的基础作用。
在国内,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鼓励东部产业和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重大项目布局将充分考虑支持中西部发展,加大力度扶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支持西南地区经济协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以及国内其他区域合作,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正好处于承接转移的能级上,规划的出台实施将为加快区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北海组团的要求。主要包括北海市区、合浦县城区及周边重点开发区,发挥亚热带滨海旅游资源优势,开发滨海旅游和跨国旅游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海洋开发等高技术产业和出口加工业,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居环境优美舒适的海滨城市。在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房地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运输、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调整优化服务业结构,逐步把北海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化的物流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